房子买到手办证三步走 八情况致房产证难产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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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24 22:24:58
国家七部委的“新八点”意见出台后,市场上提前还贷的人日渐增多,而房产证的办理也正在逐渐形成高潮。其中新政中现楼未取得房产证禁转让这项内容让大家愈加关注房产证的办理。“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手续。”记者日前就许多购房者打来电话咨询的房产证办理问题走访了专家。
办证将形成高潮
房产证的办理一直是个老大难的问题,而房产证办理时间的滞后,对购房者会造成一定影响。目前的现状是,购房之后办理房产证,不但没有明确的办理时间表,也缺乏明确各相关部门应承担的责任。通常很多人在购房一年、两年甚至更长时间还拿不到房产证,心理上很不踏实,同时,也给买房者进行房屋再交易、转让、财产分割等带来不便。
楼市资深专家李小宁认为,一方面是开发商对所售房屋的手续不能及时办理清楚,另一方面是有关房产部门程序繁杂,还有就是有些购房者因为不愿过早地交纳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而促使房产证的办理总要拖个两三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据北京市建委介绍,目前已经向市政府提出立法建议,准备制定《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不及时申请或不及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将要承担的责任。
房屋的转让要受房产证的限制,有关专家认为,目前房产部门正在精简环节的做法使得办证效率提高,这些都促使购房者会加快办证的步伐。
开发商有协助义务
“开发商不及时或不积极会同购房人申请房屋产权登记,致使购房人不能及时取得房产证的问题,在房屋登记工作中确实存在。”市建委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这也是困扰房屋登记主管部门的难题。
由于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要的许多有关的证明文件均需要开发商提供,而且如果开发商欠缺该类文件没能办理初始登记的话,买受人的房屋产权证根本无法办理,因此,《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还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从而明确了开发商对买受人申请办理产权证负有的协助义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进一步明确了该项协助义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结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并且“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该办法还规定了开发商不履行该义务时应承担的接受警告、罚款和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责任。
来源: 小房子买房网 www.xiaofangz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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