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房子买房网 >> 如何买房 >> 购房者慨叹:为何不能“有理走天下”?

购房者慨叹:为何不能“有理走天下”?

Author 不详From 网络转载Date 2007-5-24 22:24:51

万般无奈之余,夏某便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厨房总体装修格局是不能改变的,夏某要求退房和赔偿经济损失更不可能。身为总经理的夏某自称,自己已经很谨慎,没想到还是掉进别人设置的美丽“陷阱”,而他信任的法律却不能帮他从“陷阱”里爬上来。

楼层电梯偷梁换柱

南京白下区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2003年在南京名胜“总统府”旁建设了两幢30层的高楼,一幢为白下区政府办公楼,一幢为商品住宅楼,起名为“都市名园”。两楼间距不足20米。在该楼盘的《商品房买卖契约》中,开发商承诺该楼是三部东芝电梯,而实际安装的却是另一款电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力,部分业主首先向白下区法院起诉开发商合同欺诈,要求更换目前使用与合同中规定不符的电梯。经市场调查,开发商现在安装的电梯比合同中规定的电梯价格要低一半。法院受理后却认为,更换电梯会造成浪费社会资源,要求业主们变更诉讼,将更换电梯的请求改为电梯差价赔偿,否则可能败诉。

业主按法院的要求变更了诉讼请求,可令人不解的是法院只请人评估了东芝电梯(三部的总价格为161.5万元),对正在使用中的电梯却不评估。同时法院认定,开发商提供购买目前这三台电梯的合同证据也是真实有效的,总价格为147万元,而不是原告方提出的市场价格70多万元。业主们认为,法院仅凭开发商提供购买现行电梯的合同,又没有看到开发商购买电梯的实际价格和电梯销售商开具的正式发票和购买者的汇款单,这种认定缺乏有效的说服力。但是,业主们反复要求开发商出具发票和汇款凭证的主张,却没有得到法院的应有支持。经过漫长的维权之路,一部分业主开始妥协,先后接受法院提出的电梯差额赔偿的建议。但少数业主还是不服,坚持要开发商更换成东芝电梯。今年4月18日,一审判决每位业主获赔824元的赔偿金,驳回更换电梯的诉讼请求。如果不服,可以上诉,但还需再预交各项官司费用计950元。面对这样的一审结果,业主们真是哭笑不得,继续到上一级法院打官司吧,说不定连那可怜的几百块经济赔偿也要搭进去。


来源: 小房子买房 www.xiaofangzi.com
Editor 买房人 To: 购房者慨叹:为何不能“有理走天下”? 发表评论
上一篇: 北京工商局:购房警惕三花招 路边广告水分足
下一篇: 二手房指数2005年9月份报告

相关推荐

  •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