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银:公民合法私有财产呼唤法律保护
不详
小房子
2007-5-24 22:24:47
本站站长今天收到这样一封求助信,看过之后很有感慨,甚至没有一点对信息可靠性的怀疑。我决定帮林立银宣传以下,进一点媒体之力。本站建站的最初目的也是为了帮大家提高房产方面的知识,少吃这方面得亏。刊登下文也许会得罪一些本不该得罪,也不敢得罪的人。但是考虑再三,我还是选择了刊登出来。
-------------站长:丁丁
下面是邮件内容:
您好!
我叫林立银,男,58岁,住福建省永泰县樟城镇沙浮路146号。今寄上一份《福建永泰:法院拍卖房产四年后又强行收回,公民合法私有财产呼唤法律保护》的情况反映材料,恳请您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此事。急盼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此致
敬礼
林立银
2005年3月16日
本人联系电话:13950380285
电子信箱:fjyt315@sina.com
当地政府官员弄权干预司法公正
法院拍卖房产四年后又强行收回
福建永泰上演“抢房”荒唐闹剧
公民合法私有财产呼唤法律保护
一位法律专家仔细看完这一事件的详细材料后,心情十分沉重,感慨地说:林立银私有财产被法院收回事件,无疑是中国普通老百姓的悲哀,而司法公正难以承受权力和金钱之重,则是中国法治社会的悲哀!
——————— 题 记
四年前,福建省永泰县农民林立银一家参加了由永泰县人民法院组织的一次公开拍卖,依法买受取得了该县城一处店面房屋,并办理了产权证。四年后,永泰县人民法院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精神,将一纸裁定下达给林立银,告之其撤消原房屋买卖,要林立银立即将房屋物归原主。对此,林立银不服,永泰县法院遂动用大批警力,将该房产强制性执行收回,并以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为名,欲对林立银行政拘留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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