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不明估价难 7成购房者忽视房产权期限缩水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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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24 22:24:59
“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但按房产证上的日期推算,我买的房子只有65年使用期,整整少了5年!”南宁市民李玉明拿到所购商品房的房产证时,觉得自己“吃了亏”。
李玉明算了这样一笔帐:“我付的总房价是70万元,少5年可就等于多付了5万元!”
然而,包括房屋产权管理登记部门、房地产开发商、法律和经济学界人士都不赞成这种简单的估算方式。南宁市房地产开发商韦强认为:“房屋价格上涨实际上已经弥补了由于房屋使用期限‘缩水’给购房者带来的损失,这种价格上的涨跌呈现出‘堤内损失堤外补’的态势,不能用简单‘购房价格除以使用时间’方式来计算。”
据了解,近年来,围绕房屋使用期限的产权纠纷开始不断浮出水面。不久前,浙江宁波市“怡江春色”小区的购房者在收楼时就发现,他们实际能居住的时间只有56年,比其所理解的70年期限少了14年!厦门市信阳花园的10户业主更是因为所购房产的使用期“缩水”10年而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香港天龙房地产开发咨询公司负责人徐天举认为,信息不透明尤其是土地批租期限和房产证中房屋使用权限不透明,是造成产权“缩水”,购房者利益受损的重要原因。“开发商非常了解其中的奥秘,但购房者却常常因为信息不对称而成为受害者。”
来源: 小房子买房网 www.xiaofangz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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